第一条 经实验室同意方可入室实验,严禁私自带人入室;
第二条 给学生分配实验台,在规定的位置(包括细胞室超净台和外面的实验台)、使用规定的公用物品进行实验操作;
第三条 按台面分组,每组按规定做好值日工作;
第四条 实验材料需放在指定区域,严禁私自摆放;
第五条 除公用物品外,做到人走台清;
第六条 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,严禁将碎屑及棉球倒入水池;
第七条 冰箱、培养箱内物品须注明姓名(严禁用代号)、日期并按规定顺序摆放,出室前务必清理;
第八条 爱护实验室物品,学生之间口头交接班,离室前务必关好仪器、水电、空调、门窗;
第九条 实验室的设备、物品,以及设备随机材料和软件一律不外借;
第十条 注意人身及设备安全,掌握操作要领和安全防护措施。(如液氮、强酸强碱操作)
第十一条 凡做完实验在实验室滞留,并迟迟不归还实验室的公用物品(包括厨子、饭盒、器械等),以便为下一级同学提供方便者,我们将停止该导师下一批学生入室实验。所有物品分配和学生实验由实验室统一管理。
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
1、移液器:用毕旋至最大刻度,严禁用酒精灯烧枪;
2、离心机:必须配平使用,通电关盖,用毕将盖子打开;
3、显微镜:开关机前请将电源旋至最小,严禁在其上喷洒酒精;更换镜头时需将镜头提起,严禁磨损镜头。
4、水浴箱:请关盖使用
5、准备室:为避免混乱,请提前一天做好实验准备。
6、根据实验台的有无决定学生是否入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