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实验室内所有仪器均实行预约登记使用制度。贵重仪器需提前在管理人员处预约,由仪器负责人指导并监督使用。
2、公共实验区根据实验室入室编号,统一分配实验台及冰箱。
3、实验室分区管理和使用,研究人员应在规定区域进行提取、电泳、扩增、成像等实验操作。实验结束后,应及时清理台面;并开启紫外照射。
4、由于分子实验的高生物安全危险性,实验操作产生废物一律带出实验区放入指定医疗垃圾暂存处,不得随意丢弃,统一处理确保其对人体和环境的无毒害性。
5、公共区内凝胶制备需在指定区域进行,公用试剂、小型仪器及配件用后必须放回指定区域,以免影响他人使用。
6、研究人员有责任维护并保持台面整洁及地面洁净;有义务协助管理人员进行仪器的清洁。
7、研究人员有责任按照仪器、设备的操作规程,正确使用各种仪器、设备。并认真记录使用情况,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汇报。
8、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,并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、值班人员和报警。
9、对违反本室规定造成事故或损失的,要追究当事人责任,并视清洁轻重予以处理。
分子区负责人:刘 伟
联系电话:13946129299